相关问答
第三人与合同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的,可以起诉撤销无效合同。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1.第三人一般不可以起诉撤销合同。 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力。撤销权通常由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方式。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撤销合同如果对撤销合同有异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裁决。
除合同外,第三方一般不能要求撤销合同。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享有依法撤销合同的权利。
可撤销的合同不要求当事人行使。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行使撤销权。选择不撤销合同的,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选择行使撤销权的,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认定后,方可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或者重大误解之日起九十日内不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到胁迫的,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