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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哺乳期内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不能主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哺乳期职工合同到期,合同不会自动解除或终止,如公司无理由解除或终止与...
哺乳期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赔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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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哺乳期内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不能主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哺乳期职工合同到期,合同不会自动解除或终止,如公司无理由解除或终止与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则公司须承担双倍经济补偿金的风险,且该女职工是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若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重大过错情形,用人单位不得在哺乳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建议查看劳动合同法寻找法律依据向公司协商维权。 拓展回答: 关于妇女哺乳期相关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第6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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