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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总公司注销,分公司也要注销。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1.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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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认可自己是股东,建议及时召开股东会,变更法定代表人。 2、如果你不认可自己是股东,那么就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登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办〔2012〕62号的规定,申请撤销公司登记行为、确认登记行为违法或者判决登记机关履行更正职责。
公司被吊销的注销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备案; 2、办理注销登记,发布注销公告; 3、办理税务注销、组织机构注销和公章注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企业被吊销要依法进行清算,在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企业才会归于消灭。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条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如其名称是经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 准的,登记机关应当将核准注销登记情况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核准该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 《公司法》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项“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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