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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除外。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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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此时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单位不同意,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如果单位同意续签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签,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期满,如果单位不续签,或者续签条件低于原条件,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不续签,单位就不用给补偿金。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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