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房产税有两种情况: 1、房屋出租:用于居住的按租金收入缴4%房产税,用于经...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类:特殊消费品。这些消费品若消费过度会危害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非生活必需的奢侈品。这类消费品系非生活所必需,生产原料又稀有昂贵,主要有金银首饰、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第三类:不可再生能源产品。这类消费品一旦消费掉便不可再生,如汽油、柴油等。 第四类:高档且又高能耗的消费品。这类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第五类:其他一些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用品等。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应税消费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移送、进口时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 【主要包括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烟花、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高档手表、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游艇、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 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同时,还要补充到: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34人已浏览
1,626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