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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来签订的居间合同未尽事宜的补充。居间合同当事人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就中介费用、违约事项等作出进一步的约定。...
签订房产中介居间协议的主要目的在于交易条件尚未完全达成一致或尚不具备签订正式合同的全部条件时,由其中一方先行提出大致的交易条件,若对方能够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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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不禁止个人从事房产买卖居间服务,因此,你说的个人与你们签订的房产居间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当然,个人从事居间的风险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也是很多的,相比较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个人的行为难以操控,且对个人的信用和能力都无法有效的把握,一旦出现问题,查找个人也比查找企业要困难很多,你上面所说的个人中介卷走房款的事情发生过很多,而且在发生之后追回全款的可能性并不大,常常是人抓到了,但钱没剩多少了。所以,建议你还是慎重对待,或者明确约定房款不经中介之手,或者另寻一家正规中介公司。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合同签订后,在合同约定中,当事人就履行费用的负担等未明确表明的,可对合同进行补充协议;若对补充协议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按照合同其他有关条款或者一般交易习惯确定。如此仍不能确定的,履行费用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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