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物业合同中标注有垃圾费的,则收取合法,如果没有,则不合法。...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采用分类管理收取的方式,具体标准按以下类别收取。城市居民每月收取1元(包括常住人口和外国暂住人口)。机关、组织、部门、企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小区居民需交纳清扫、清运、处理等3项费用。一般包括: (1)保洁费。每月每户标准在2元至5元之间,具体标准由各区县物价部门制定。 (2)垃圾清运费。居民生活垃圾外运费为每户每年30元,由产权人向环卫局缴纳,可由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交。 (3)生活垃圾处理费。本市居民应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每户每月3元。
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居住区的整洁,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装袋放到指定地点。居民住宅的装修垃圾,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费用。临街商铺的装修垃圾,应当做到随产随清,不得占道堆放。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居民处50元以下的罚款;无法确定行为人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负责清运。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收费不合法不合理,他们给的发票是处罚单,行政处罚,没有违法预先罚款明显违法行政处罚法。 关于城管局的执法权问题。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定机关委托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21〕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1人已浏览
682人已浏览
857人已浏览
2,0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