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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中涉及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区分的界限,如果能证明有“为索债”而绑架、扣押人质的的话,是可能适用刑法第238条第3款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即以强行扣押"人质"的方式,胁迫他人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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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绑架罪行为人主观上包含着可能伤害。而绑架罪则是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从而迫使被勒索者为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危忧虑而交付财物、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但两罪也存在一定区别您好。在主观上两罪均为直接故意,尽管行为人的目的不完全相同,但在索债型案件中,索债案件中当事人所索要的债务可分为五种:非法拘禁罪的目的是为了索要自己的财物,以实现自己的合法债权;而非法拘禁罪中行为人主观上一般不包括伤害或者杀害被害人的故意。则是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与否:合法债务、超过合法债务数额的“债务”、非法债务,无论是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在各种各样的索债案件中,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规定。在客观上,两罪均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且剥夺方法基本相同,即以绑架、拘禁形式进行,行为中也可以采用暴力,根据我国《刑法》最新规定,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行为人均具有索取财物的目的,这是以索债为目的的非法拘禁罪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罪的界限,而不是想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甚至杀害被绑架人的故意
一般情况下,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之间的界限十分明显,不难区分,容易混淆的是绑架罪与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犯罪之间的界限。这两者在主观形式上都是故意,而且都有索取财物的目的,客观上非法拘禁罪的限制人身自由行为也可以表现为绑架行为的方式,同时,非法拘禁罪也实施了向被拘禁者有特定关系的人索要财物的行为。两者区别之处表现为: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绑架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属于复杂客体。非法拘禁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非法拘禁罪认定,属单一客体。因为索要自已的财物,故谈不上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的问题。 2、犯罪的目的不同。绑架罪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满足行为人的政治目的、恐怖活动目的、泄愤报复、逃避追捕、要挟司法机关、政府部门释放其亲友、犯罪同伙等非法拘禁罪,而非法拘禁罪的犯罪目的则是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或是为取回“自已应得”的财物。
⒈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⒉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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