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民、法人申请行政复议后,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实行书面方式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也就是公民或者法人与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各自向行政复...
要想知道行政复议可以听取谁的意见,就要先了解公民、法人申请行政复议后,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实行书面方式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也就是公民或者法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行政复议申请的撤回。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撤回复议必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只有申请人申请才能撤回;(二)申请人必须是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即使被申请人在复议期间改变或者撤销了原来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必然导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只有申请人愿意接受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才可认定为撤回。如果申请人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要求赔偿的,行政复议应当继续进行;(三)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必须是在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四)申请人必须说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能是规避法律,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不能是因受到被申请人的胁迫
在一般情况下,从你知道行政机关对你不公正的行为那天起,60天之内你都可以申请。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等)还可延长。 不少人由于对行政复议期限不太了解而吃亏,以下将从三个方面对行政复议受理期限问题作介绍: (1)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60日,如其它法律、法规将复议期限规定少于60日,一律按本法60日执行。但是如果其它法律规定复议期限超过60日,则按该法律规定超60日的申请期限执行。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内向信访、原行政机关等部门申诉的,信访、原行政机关等部门应当及时告知申诉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未及时告知而耽误申诉人的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的,视为因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申请复议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申请权、行政复议机关以及法定复议申请期限,致使当事人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其申请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复议申请权、复议机关以及法定申请期限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9号) 第一章第三条行政复议机构除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申请;(二)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三)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五)办理或者组织办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事项;(六)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5人已浏览
431人已浏览
518人已浏览
2,6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