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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所买房屋的具体更名问题,我个人认为你与卖房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只不过是因为买房当初没有及时办理房屋更...
需要有证据,详谈电话联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证据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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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以及《南昌县存量房买卖合同》均合法有效,你与卖房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和中介方产生中介代理关系.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2、卖房人在事实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即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按照违约定金法则,卖方除返还定金外,还须支付相当于定金一倍的违约金。 3、同时支付由此造成的利息损失。至于误工费以及房价上涨另行买房造成的损失,可通过追究卖方的缔约过失责任请求赔偿,关键看法院怎样认定了。
1、你和第一方签订买卖协议,而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样是不对的,你还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一旦第一方再转手卖房并且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对你很不利。所以,你应该尽快把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2、之所以要第一方同意,因为第一方还是房子的所有权人,你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能善自处分房屋,再卖房的行为必需经过所有权人同意。
1、该房如果属于商品房,卖方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可以为您办理过户而不配合,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法院可以判决其为您办理过户的。 2、如果该房属于福利房或保障性住房,根据本地对于福利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如果条件成熟,可以办理过户,卖方仍应过户。如果政策不允许该房买卖,你们私下签订的合同可能就无效了,那就按照无效合同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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