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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合同出现逾期的情况,有关利息的追讨如下: 1、出具欠条时明确约定利息。约定从欠款之日起,应向债权人支付利息。 2、出具欠条时明确约定还...
不能。法律上没有所谓的分手费和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 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债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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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欠款追讨的情形,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需要有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具体是什么性质的赔偿?
追讨欠款属于民商服务:(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2)二审阶段①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③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3)再审(申诉)阶段①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4)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5)执行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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