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母公司对应的是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的主体,二者相当于母亲和孩子的关系。除非公司章程或其他书面协议约定母公司的债务由子公司偿还,否则子公司...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所以分公司的债务就是总公司的债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母公司债务一般无需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2、因为子公司和母公司都是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母公司的债务应由母公司以其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以及由其股东承担有限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布。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民法典规定,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 但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民事责任由其法人承担,也可以先由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