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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 (2)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 (3)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 (4)人身、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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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退货,如果是质量问题,而选择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家可能会将存在的质量问题说成是买家人为损坏而拒绝退款。 建议退货前先联系卖家,将质量问题拍照发给卖家确认。 质量问题退货所产生的邮费全部由卖家承担; 非质量问题的七天无理由退货退回邮费要买家自己承担,而且如果不是包邮商品,还需扣除发货邮费。
反诉人(本诉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被反诉人(本诉原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昆号。 联系电话: 反诉人就被反诉人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 1、请求判令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机械租赁、工期延误、人员误工等损失共588670元; 2、本案的诉讼费、签定费及相关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2年8月18日,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的法人委托代表(广东阳江市人)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被反诉人未能按合同和建筑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提供给反诉人混凝土,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且在运送混凝土中经常误时,造成所浇筑混凝土的质量、结构、防水出现冷缝等质量问题。但反诉人本着友好合作目的,并未向被反诉人提出索赔,直至2013年1月7日向,反诉人仍主动向被反诉人的对单,并一直按约向被反诉人的法人委托代表谭兴华付款。2012年10月,被反诉人的法人委托代表辞职离开云南筑城混凝土公司,被反诉人一直未通知反诉人,造成2013年1月份双方未对单,反诉人找不着付款对象。且2013年1月11日,被反诉人在未通知反诉人的情况下,单方停止供货,造成反诉人严重经济损失。 综上,反诉人认为,由于被反诉人内部人员、产品质量管理混乱,导致反诉人严重经济损失,故反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反诉请求。
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食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对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认定食品是否合格,应当以国家标准为依据;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以地方标准为依据;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当以企业标准为依据。食品的生产者采用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当以企业标准为依据。没有前述标准的,应当以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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