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他项权证注销是否需要收费?

2025-02-07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1. 申报不实的; 2. 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3. 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4. 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注销房屋权属证书时,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将其送达当事人,同时收回原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作废。

相关法规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