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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584223元、最低为116844.6元; 2、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77807元、最低为35561.4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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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1、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培训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他们可以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2、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食品补贴、交通和住宿1。住院食品补贴=地方标准(元)×住院天数;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协调区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和住宿费;交通费按地方标准规定;住宿费=地方标准(元)×人数×天。1、工伤工人由于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确认,可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配置等辅助设备;2。辅助设备费用参照当地工伤工人辅助设备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标准;4。工资1。工资=员工的原工资和福利待遇。2、停工期的确定,参照当地停工期的分类目录或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制定,确定的部门和程序按当地规定确定。3、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严重或特殊情况的,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确认。注:工资范围见《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1、不能照顾自己的工伤工人在工资期间需要照顾的,由本单位负责。2、护理费标准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6、一次性残疾补贴1、8级残疾,一次性残疾补贴为11个月的工资。2、我的工资是指工伤工人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我的工资高于协调地区工人的平均工资%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60%计算。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1、8级残疾人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2、具体标准参照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
北京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基本工伤赔偿费用 1.医疗费: 根据实际需要,因工伤产生的治疗费用,职工有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全额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30元。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伤职工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金额并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中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暂定为每人每天150元,在开支标准上限以内的凭据报销;“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暂定为每人每天50元。赴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工伤职工,因行动不便,其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工伤职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工伤职工经工伤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上述标准凭据核定并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 *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按照该标准全额支付。 3.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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