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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离职什么时候领取工伤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员工在工伤还没有得到赔偿之前离职,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不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这样会让员工领取工伤保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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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的时效规定如下: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2、赔偿时间:第一,治疗期间费用和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60日内下达。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员工进行申请的最后期限。第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享受的。第三,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由单位按月支付。3、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是在工作的时候,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单位有为您缴纳社保。如果有的话,可以先申请工伤保险先行垫付医药费。请问单位现在是什么态度呢?愿意赔偿吗?一般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请问您工作多长时间了?有签订劳动合同吗?具体情况,将面费为您解答。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鉴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信息。1、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协调区劳动安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协调区劳动安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2、工伤鉴定后,经治疗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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