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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职人员的身份对案件的定性没有影响。刑法中,非身份犯不存在“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说法。故意伤害罪为非身份犯,公职人员的身份不能构成从重...
公职人员打人不可以加重刑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打人致人轻伤或以上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而故意伤害罪为非身份犯,公职人员的身份并不能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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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已经追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搜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证据。积极辩护委托律师;(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认为是犯罪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判处缓刑也是被判处刑罚,根据党章和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被判处刑罚的人必须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所以一旦被判处刑罚,立即双开。
要看具体情节。如果情节轻微的话,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一、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一)危险驾驶罪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两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过程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的被告,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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