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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由于上下班时间不固定,用人单位对其也不作考勤要求,所以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作日超时工作的加班费以及双休日工作的加班费。...
应确定弹性工作制是综合工时制(计时或计件)还是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计时工作制的:每日超过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之外的工作时间,均为加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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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若是按照此规定,你公司若是违反了上述规定,则根据《劳动合同法》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这要看你们是实行哪种工时制度,一般劳动合同中都有的。 一般是实行的标准工时制,其他的非标准工时制是要向劳动部门备案的。 “值班”其实只是加班的换一个说法,因为你实际上也付出了劳动。 不合理合法,可以要求补加班费。 平时加班1.5倍工资,周末两倍,法定节假日三倍。前两项可以因为补休而抵消的,后一项不行。 如果领导坚持不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因为有时效的问题,劳动仲裁最多支持两个月的加班费,此后如果进行诉讼才可以支持两年。(亦是时效问题)
1、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赔偿劳动者,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安排补休的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2、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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