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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
员工第二次工伤和第一次工伤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话,那么可以独立计算赔偿。工伤七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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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深圳市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本人工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8个月本人工资。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4、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在职工离职时一次性支付,其中八级伤残职工所享受的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何女士意见,此处所指的工资应当是其遭受工伤前的实际工资收入,不应当是其合同工资,xx公司只按其合同工资而未按其实际工资向工伤保险基金交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向其补足差额。此处的本人工资是指职工遭受工伤前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时所登记的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如果某职工首次在某单位工作,则该全部工资性收入为其在该单位工作的第一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如果该职工第二年为该单位工作,则该全部工资性收入为其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所谓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与上述对工资福利待遇的解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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