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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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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规定,不追究形式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期限。刑法规定了刑事犯罪的起诉期限:5年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10年后,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15年后,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0年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和死刑。超过上述法定诉讼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经特赦令免处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在我国决定特赦。这一特赦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4、根据刑罚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以被害人提出为前提,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受害者未提出或撤回告知的,对此类案件的追究将失去法律基础。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意义,不予追究。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上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说来,在立案阶段,人民法院发现自诉案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受理。公诉案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遇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遇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对于上述第一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以判决宣告无罪。对于其他几种情形,一般应以裁定终止审理。不过,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已经死亡的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存疑不起诉和绝对不起诉的性质是不太一样的,因为司法的公正就体现在整个案件的所有书面材料及细节证据都得相互吻合,这些证据全部都能直接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不然的话,在证据存在疑点的情况下都能起诉,会造成冤假错案的。
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被害人提出告诉为前提。被害人没有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对这类案件的追究就失去了法律基础。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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