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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因地而异,需要当地民政部门咨询。《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生活福利作出了以下规定:1)第四十条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扶助、救济等福利措施...
三级残疾人的国家补贴金额如下:(1)享受生活津贴的残疾人,按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津贴。(2)未享受生活津贴、失业、无稳定收入的残疾程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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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种补贴。《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19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不能自理的重残人,经户籍所在地县残联审核确认,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本人或监护人可持确认证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参照本市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给予生活补贴。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残人家庭,重残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粮油供应帮困《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完善本市粮油供应帮困工作的通知》(京民救发〔202〕26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2〕15号)城市农业户口和上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三级残疾人国家补助金额如下啊。 一)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二)对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按其户籍类别参照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按月给予生活补助。 (三)对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四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三级、四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言语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主要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民政局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2002]19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不能自理的重残人,经户籍所在地县残联审核确认,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本人或监护人可持确认证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参照本市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给予生活补贴。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残家庭,重残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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