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法院作出死刑判决后,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将组成合议庭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查。判决正确的,裁定批准执行,交下级法院执行。申请审...
一是查明原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定罪证据是否真实、充分,犯罪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合适,程序是否合法;二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有两个: 1、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2、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 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两审终审制的一种例外。
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程序1.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必须首先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具体程序如下:(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特别关注: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提审后所作的改判是终审裁判,其中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不需经过复核程序。(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检察院抗诉的,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也不抗诉的,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5)因检察院提出抗诉而由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改判死刑的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特别关注:被告人被判死刑的数罪中,如果有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数罪中有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必须将全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报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授权核准死刑的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办理:(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2)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核准死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改判;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发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的案件,即为终审判决,其中改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也无需再进行复核。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1.报请复核死刑(死缓)案件,应当一案一报。报送的材料应当包括报请复核的报告、死刑(死缓)案件综合报告和判决书各十五份,以及全部诉讼案卷和证据;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当报送全案的诉讼案卷和证据。2.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含死缓),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3.提审被告人。提审被告人是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案件的必经程序。4.审查核实案卷材料。审阅案卷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1)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2)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4)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5)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6)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5.制作复核审理报告。复核后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以后,根据案件情形分别作出以下裁判:(1)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予以核准;(2)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3)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改判;(4)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特别关注:1.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重新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被告人可以提出上诉,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2.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636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