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交通事故扣车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如果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就需要缴纳。 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中车子被扣一个月,按现行规定,车主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后,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停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交通管理部门承担,当事人是不需要交纳相关费用的。 对扣押的车辆,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暂扣车辆,车主是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用的。因为这属于行政处罚措施,而行政处罚措施所导致的扣车费用由行政部门自行承担,当事人无需交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1,037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5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