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政府部门在进行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之间协商不成或者被拆迁人经拆迁人告知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由市人民...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工作程序: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二)强制拆迁条件: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三)主要收件:1、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2、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5、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四)报批: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呈文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五)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强拆是不是合法的拆迁程序,要依据具体的程序而定,如果是行政强拆或者强制执行拆迁的,是属于合法的情形,如果暴力强拆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先补偿后搬迁】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我国法律对违章建筑强拆程序的详细内容如下: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下称行政强制法)作了严格规定,即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933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