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足额,并在申请贷款已连续一年以上存款的时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
首先您必须是在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和停缴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省直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申请,申请人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贷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 2、受理,委贷银行受理人员对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贷款核准,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4、办理抵押(预告登记、抵押权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及核准贷款决定后,作出准予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5、送达,送达同意贷款短信。
1、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备注: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2、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今后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我市房价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和资金规模等因素进行调整,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执行;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 3、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4、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2016年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的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具体余额倍数,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执行。六、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政策同步调整。继续完善贴息贷款业务,扩大贴息贷款规模,满足职工贷款购房需求。七、此次政策调整中放宽贷款申请条件、提高最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自2016年4月3日起执行;调整可贷额度确定方式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403人已浏览
8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