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经过认定!是工商,你可以直接找用人单位进行工商赔偿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你的工伤费用,建议你当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去申请仲裁,因为仲...
工伤赔偿金, 劳动局赔偿的那一部分是给公司的 然后公司交付给工伤职工的 另外,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还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金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只有双方同意,可以回原单位上班。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工伤保险补偿之后,可以回原单位上班,但是,用人单位具有用工自主权,回原单位上班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劳动合同。不过,因为工伤职工之前解除劳动关系之时,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工伤职工回原单位上班不再享有任何工伤方面的优待,与其它普通职工无异。
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并评残了,那么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具体为: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8人已浏览
2,506人已浏览
1,259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