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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一)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二)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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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的负担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二、法院决定负担(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三、申请人负担(涉及申请再审案件、督促、催告案件); 四、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五、当事人自行负担(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规的规定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但当事人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就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应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交纳诉讼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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