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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房屋不能与宅基地分开。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和城镇居民不是合法的购买者。...
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签订的房屋或者宅基地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不支持城镇居民要求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或者房屋的诉讼请求。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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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62条就规定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土地管理法并没有对同一村的村民进行房屋买卖作出禁止性规定,其效力应当得到肯定。
同村村民房屋私自买卖没过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生效要件,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农村房屋买卖的对象其实包括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但在一些地方如果是城镇居民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居民购买农村方面的话,则相应的买卖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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