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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是从向单位请假的当天开始计算,具体: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
一般情况是从向单位请假的当天开始计算。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1988年9月4日)中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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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是从向单位请假的当天开始计算。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1988年9月4日)中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哺乳假不是从产假开始,而是从婴儿出生后的第一天开始,直到婴儿满一岁。对于哺乳未满1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的生理卫生和哺乳困难。
一般情况是从向单位请假的当天开始计算。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1988年9月4日)中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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