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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1、冒用他人名义签合同可能构成合同诈骗。 2、合同诈骗的法定情形分别有: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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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该工程项目是自始至终不存在,还是因为什么原因在签订合同以后不存在?律师需要了解详细案情才能做出准确判断,建议致电咨询,律师一定竭力为您进行辩护。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由此可知,如果名义借款人知悉实际借款人用其名义向银行借款且不反对,则存在其“默认”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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