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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保险的区别具体如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国家针对农民实施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它的基本设计是每位参保农民个人每年交费20元,...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支柱”,以实行大病统筹为主起步,分别从制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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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及城镇居民带上户口簿于每年的12月20日前到自已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或社区办理参保手续,要求整户参保。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所实施的一项保障制度,实行村民筹一点、集体贴一点、政府补一点的集资办法,本着互助共济的原则,共同承担疾病风险,为生病群众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减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 3、全国各地收费不一,重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年10元便可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生病后每年可获一次性大病补贴,多则10000元,少则4000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时间为一年,即交费年的12月28日零时到次年的12月27日24时,要求整户连续参保。 4、参保人员在本县各定点医院住院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到设在医院的“农医保专管员”处登记,“农医保专管员”会告知你一切所需手续。参保人员到县外省内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可直接去就医,出院后到农医保业务管理中心办理补偿即可;参保人员到省外医院就医时,应先到农医保业务管理中心办理外出就医手续,特殊情况的可在住院的5天内到业务管理中心办理手续,未办理手续自行外出就医的,将按正常情况核算后的80%比例报销医药费。 5、参保人员在住院时需要转院的,转省内各定点医院不必办理任何手续,直接转院即可;如转省外医院治疗,需到业务管理中心办理转院手续,病情危急的,可先行转院,在5天内到业务管理中心补办转院手续。 6、参保人员突发急病不能到定点医院治疗时,可就近选择合适医院住院治疗,在住院的5天内,由参保者家属凭医院急诊住院证明到农医保业管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7、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可在居住地的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后参保者或家属必须在住院的5天内告知业管中心已入住医院的名称、级别和所患疾病。出院后提供暂住外地的证明和补偿需要的其它单证。 8、参保人在住院期间因本院无医疗设备需到外院检查的,需持医院医务科证明,经农医保业务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
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流程如下:一.参保患者须凭本人医疗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帐时直接刷卡报销。二、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院住院治疗的保险患者,出院后3个月内,保险人或其家属应持有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住院医疗费用总结明细清单。出院总结和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疗卡、户籍簿、经营者身份证在区一楼14、15日新农协窗口结算医疗费用。三、特殊病种门诊清算可持有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行的病历及相关检查、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和医疗机构证明书,《黄岩区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查表》向新农协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区新农协审查批准后,其门诊医疗费用(不包括支持疗法、辅助治疗或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协基金的清算范围,按住院清算标准以年度为单位清算。4、住院患者出院后,必须提交户籍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原因确认证明书和医院病案记录。无法提供有效证明书和记录的,不予受理。报销周期为经区一楼14、15号新农合窗口受理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新农合业管中心稽查人员调查.审核,属实后予以报销;责任由第三方负责的,不予报销;住院患者自己也承担部分责任的,凭协议书或相关证明到区一楼14、15号新农合窗口报销自己承担部分的医药费用。
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在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账指南住院报账程序: 医院直接报账:因疾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参与报账。 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报账:报账材料由个人拿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由镇农医办呈报县农医办报账之后,由镇农医办电话通知前来领取报销费用。 所需材料:出院证、正式发票、费用清单、户口本、身份证、农村合作医疗证。外地住院,还需备齐:住院小结、住院首次病程记录、出院记录。区外住院,还需备齐:入院记录、出院记录。 外伤住院,还需备齐:外伤证明、入院记录。(外伤证明——由所在村社开具详细证明,并盖村委公章)生育住院:本地住院正常分娩,需:出生证明、准生证。 外地住院正常分娩,需:出生证明、准生证、入院记录、出院记录。 剖腹生产(本地、外地),需材料:出生证明、准生证、入院记录、出院记录。 特殊门诊的办理:对一年内从未住院的糖尿病、高血压(Ⅱ期及以上)、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精神病、白血病、肝硬化、尿毒症(门诊透析)、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风心病和脑血管意外康复期等特殊疾病患者,将全年累积门诊费用按比例在年底给予补偿(注:需到县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在医院填写申请表,再到县农合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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