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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如下: 1、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所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
自己带着以上证件:、本、自己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当地的机构办理。那里有专门的窗口。到达窗口第一件事就是要看一下自己想缴哪个档位的,国家养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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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劳保所每月生成待遇领取人员情况后通知村协理员办理领取手续。2、村协理员通知参保人。3、参保人提交、薄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存折等材料给村协理员。4、村协理员初审,并报镇劳保所进行审核。5、镇劳保所审核后上报县农保处。6、县农保处复审,符合领取条件的核定养老待遇7、县农商行生成存折,发放到个人账户。8、县农保处审核,分发银行存折。9、镇劳保所领取银行存折,发放各村协理员。10、待遇领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村协理员处领取银行存折。
一、申请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二、审核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三、办理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四、办结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社会保险转移的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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