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房屋赠与人与赠与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二)房屋赠与双方当事人根据房屋所有票、赠与合同等资料,按规定缴纳相关税金(三)办理...
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由房产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由房产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及其复印件; 2、受赠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房产赠与书、房产受赠书或房产赠与合同文本; 4、被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证书; 5、赠与房产属共同所有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赠与人将该房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6、赠与房产属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7、赠与房产属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区、县人民政府或市局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赠与文件; 8、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赠与房产办理公证后,一般应当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手续。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是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首先由赠与人订立书面的赠与协议,然后由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即告成立,再依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最后经登记后,受赠人就正式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3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247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