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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此条强调了自然流产和宫外孕这种...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相关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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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此条强调了自然流产和宫外孕这种不可抗力) ②怀孕三个月以下,药物流产或吸宫术(负压吸引术)人工流产的14天产假;怀孕三个月以下,钳刮术人工流产的21天产假;怀孕三个月以上,30天产假。 流产毕竟是手术,国家特别为此规定了相应的假期,说明流产对女性的身体有着相当大的影响,特别是损伤子宫内膜,手术后注意营养调理,可以吃点安福元帮助恢复,除了营养,休息也非常重要,避免重体力劳动。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婚假:根据上海的相关规定,职工可享受的婚假为三天,如男职工年满二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妻应当增加婚假一周。婚假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值得注意的是只要任何一方满足均可享受,如男27周岁,女22周岁结婚,则男方可以享受婚假十天,女方只可享受婚假三天. 产假:根据国家及上海的规定,产假原则上九十天,产假休息十五天,产后七十五天.具体而言: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如果符合晚育(即女方第一个小孩子出生时女方已满二十四周岁),则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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