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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
构成商标侵权。法律规定,销售明知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销售金额超过25万元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赵律师我们的情况是这样的.合同规定:甲方在乙方打款七日内处理订单并发货.但是我们八月五日打款后公司以所订货物没有为由直到9月17日才将货发齐.所以导致我们上个月无商品销售,才造成了这个月打款晚了五天.我们现在跟他们怎么解释他们都不听.坚决说我们已经中止合同并且不返品牌使用费.我们应该怎么办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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