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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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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案例中,双方虽在承包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但却未明确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该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选定明确的仲裁委员会达成补充协议,则该仲裁协议无效,此时双方便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同时,又约定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故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但是甲公司与乙公司在达成仲裁协议的同时,约定双方发生纠纷时可以“在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约定管辖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该管辖协议应属有效。因此,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即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关于责任、权利和义务的条款。那么,劳动合同有什么特征?作用是什么?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北京熙明律师事务所王杰律师解析。劳动合同有什么特征? 1、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是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从组织管理上看,又具有录属关系。 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 4、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往往还涉及第三人的利益。 5、劳动合同必须依法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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