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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安排加班违法。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果...
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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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加班。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不满一岁的婴儿期间,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的其他劳动,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日常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哺乳期是指女员工从生完孩子到婴儿一岁的时间段。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的其他劳动,也不得安排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以哺乳期的女员工有权拒绝加班。此外,有不满1岁婴儿的女员工,其用人单位也应在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每次30分钟。两次也可以合并使用,即每个工作日应该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出生时,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和本单位哺乳往返时间计算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扣除女员工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因此,你们公司是无权安排你值夜班的。你可以向公司提出,如其坚持不同意,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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