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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外孕属于妇产科急症,病情发展迅速,往往在短时间内发生急剧变化,伴有急性大量内出血时,如得不到及时处理,患者可迅速陷入严重休克而死亡,临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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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满4个月的,给于15天---30天的假期。4个月以上的,给于45天假期。工资按原来的标准计发。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反应厉害,经医生开具证明,批准休息的,按病假处理。期间按医疗保险待遇处理。6个月以内的领取病假工资,超过6个月的,发放疾病救济费。至生育之日,改发产假工资。产假期满之后,继续因病休息的,发疾病救济费。宫外孕,葡萄胎,属病理现象,不属正常的怀孕或流产,为此需停工休息的,按病假处理。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lt;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gt;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生育保险津贴申领可咨询人社部门热心电话:12333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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