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40年产权是针对的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
如果原土地的使用者还要继续使用的,那么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就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并且还要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费,如果没有申请续期的,那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使用四十年到期之后可以选择续期,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没有续期的,那么国家会无偿的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也包括土地的附着物,而土地使用年限的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的。
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如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机关会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然后会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还会对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注册登记并颁发证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1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