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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
那个答案错的离谱,简直误人子弟。首先应当把代位和求偿权区分考虑,代位权又称为原债权的代位或清偿的代位,是指发生第三人或共同债务人(保证或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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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涉及当事人: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权。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何谓“怠于”:不对次债务人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主张权利。 3、债务人的债权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债权: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代位权诉讼的原告只能是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有关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如下: 1、代位继承仅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于被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死于被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仅限于继承人的直系年轻一代血亲或子女;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代位权包括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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