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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申请书 我叫,性别,年龄岁,现住,单位及职业,联系方式, 我愿向XX市看守所作如下保证: 监督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遵守下列规定: ...
监外执行申请书。首先写明申请人:(姓名等自然情况)。然后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准予申请人监外执行。再讲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患有高血压等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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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监外执行程序: 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 3、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 4、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原关押监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者假释的解释。
如何申请监外执行?《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等情况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那么如何申请监外执行呢?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情形: 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监外执行的决定机关。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由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对监外执行有监督权。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 监外执行实行社区矫正。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通过不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期间不计入刑期。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犯罪被判刑的犯人,因身体原因不能去监狱服刑的,需要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怎么申请的?对于具备暂时监禁外执行条件的犯罪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时,可以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时在监狱外执行的,制作《暂时在监狱外执行决定书》,明确犯罪者的基本情况,决定判决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时在监狱外执行的原因,根据等内容,抄写人民检察院和犯罪者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交付执行后,暂时在监狱外执行,由监狱和拘留所提出书面意见,向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和设立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报告。监狱、拘留所提出暂时在监狱外执行的书面意见,应将书面意见的复印件复印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向决定或批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决定或批准暂时在监狱外执行的机关,必须在监狱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时在监狱外执行不当的,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者批准暂时在监狱外执行的机构,决定或者批准暂时在监狱外执行的机构收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重新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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