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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你这是何时在这里工作的, 有无具体的协议在,现在...
公司名称变更商标需要变更。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申请变更。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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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具有三个以上分支机构的公司,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字。因此,一公司必须具有三个以上的分公司时才能称为总公司。
看是否在工商管理机关进行的是变更登记还是新公司注册,若属于公司变更名称、股东,都仍然只是一个主体,当然要对变更名称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前一个公司已经在工商部门注销,现在成立的是新公司,即便公司的人还是原来的人,经营范围、电话号码都一样,也不是原来的主体,与前一公司无任何联系,无须承担债务。 涉及法律法规:《工商登记条例》、《公司法》《民事诉讼法》等。
初步分析提问者问题是“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是否违法,或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是否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这样则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即“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且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则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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