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煺休:离煺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1、离退休 ( 1)区(市)县级及以上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职工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被宣告死亡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城市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一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段32号电话:028-8643675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职工惠民服务中心北侧1号,二楼电话:028-84350774城西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体中心三楼。电话:028-64064608龙泉管理部地址:龙泉驿区北京路155号电话:028-84854180青白江管理部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电话:028-83611321新都管理部地址:新都区于颖路区新政务中心A区4楼电话:028-83995136温江管理部地址:温江区柳城镇凤溪大道中段89号电话:028-82728061双流管理部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银河路四段100号电话:028-8581585简阳管理部地址:简阳市河东新区人民路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电话:028-27028993都江堰管理部地址:都江堰彩虹大道南段15号2楼电话:028-87630崇州市蜀州南路58号电话:028-823137123彭州管理部地址:彭州市天鹏镇新康路11133号电话:028-8887879897号金堂管理部地址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04人已浏览
611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