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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遗嘱是有效的。 2、父代母签字,如果得到母的授权或认可也是有效的;否则,母亲的遗嘱无效,但父代签并不能否认父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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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立的遗嘱需要满足以下要件才合法有效: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遗嘱只要是自愿订立的,内容合法就有效。你父亲去世后,父亲份额内的遗嘱部分生效,继承发生,按照遗嘱继承。既然子女都针对这部分做了放弃继承公证,归于母亲名下,那么该遗嘱已经履行完毕了,房屋产权转移,全部归你母亲所有,所以就不存在遗嘱是否还有法律效力的问题了,遗嘱履行完毕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归于实效了,因为法律关系已经结束。 母亲去世后,遗嘱中指定的房产继承人,只能根据母亲遗嘱的份额来继承母亲的遗产,不存在父亲遗产的问题了。 既然房屋目前全部归于母亲,那么该房屋就按照母亲的遗嘱来继承即可,所以根据你描述的情况,遗嘱中指定女儿,仍然可以根据母亲的遗嘱,继承整套房产。
自然人有权利处置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立下遗嘱指定任何。继承,不需要子女授权和同意,你没有权利左右父母立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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