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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
一、职工因休(职)鉴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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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省劳动人事厅文规定,国营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一)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2017婚丧假指的是:【1】指的是劳动者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奔丧假1到3天。异地奔丧另给路程假,单位支付丧假期间工资。途中路费不报销。奶奶去世,请假奔丧,只能请事假了。【2】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将享受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将按照即将修改的《市人口与条例》执行。如果按照已完成修订的省推算,其修改后的奖励假为30天。那么,北京市产假仍为128天,且对于此前不享受晚育假的女性而言,则为新增30天产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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