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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拆迁时,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咨询专业人士,了解应得的赔偿金额,同时与政府部门协商。如果谈判失败,应及时提起行政诉讼,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
拆迁适用商品房,但是商品房拆迁的还是很少的,这是因为拆迁商品房的是比较不划算的,需要赔偿和安置的居民太多了,而农村土地就不一样了,土地面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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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拆迁人包括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其他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拆迁应对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对实际居住、切实需要安置的人给予补偿,对于提交困难证明的人发放拆迁特困补助,对患有大病的人发放拆迁大病补贴,对实际需要搬家的人发放拆迁搬家补偿。 2、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行政机关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法的,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报告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和处理报告。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和补偿的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房屋征收能够依法进行。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公益性拆迁的征收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所以公益拆迁是属于国家拆迁。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 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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