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应该按照工资表计提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福利也需要交个税,作为计算税金的基数组成。 发放的津贴与工资表一起做就行。 工资的14%福利费是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所得,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 过节费,不管放在哪个科目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缴纳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员工先进表彰发放现金奖励属于“其他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因此,企业为单位员工发放的人人都有的补贴,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福利费范围,应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2人已浏览
430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7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