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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流程如下: ( 1)购买人与卖房者填写相关买卖合同。 ( 2)双方一起持产权证、土地证的办理手续。 ( 3)凭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
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在已经选择好的中介公司那里进行相关的手续登记,并交纳定金,合同办理是前提基础。 2.前面手续办理完毕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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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住房转让程序如下:1。买方需要调查房屋的产权,需要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我们应该注意产权证书上的业主姓名是否与卖方一致,是否有抵押贷款或共同所有者。2、准备转让材料转让所需的材料,因为交易房屋的性质与买卖双方的情况不同。以商品房为例,买卖双方应准备好各自的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卖方应携带产权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此外,如果它是单独拥有的,卖方和买方可以在场,如果有共同所有者,共同所有者也需要在场。3、提交材料办理转让交易大厅的电子提示屏将根据办理进度进行电话号码。买卖双方需要根据提示到收据窗口提示提交转让所需的材料。届时,工作人员将收取材料,指导您填写相关表格,买卖双方和银行申报抵押人员(全额购买方)需要提交合影和存档。材料将在转让窗口收到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并在交付收据转让收据转让窗口进度。4、房屋所有权收据提示进展情况,并在交房屋所有权证书工作日内完成功收到房屋减税。5、取得证书后,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取得房地产证书和其他权利证书。业主本人应携带收据、身份证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银行工作人员应取得抵押证书,即其他权利证书。6、取得房地产证书后,可办理房地产交付,即房屋交付。注意,在办理物业交付时,卖方应结清水、电、煤、有线电视、宽带、电话、供热、物业等费用,然后双方办理更名手续。除有线电视证书需要卖方配合外,其他证书可由买方携带房地产证书和身份证办理。最重要的是将房地产证书和身份证带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核实卖方户籍是否迁出。未迁出的,保留户籍迁出保证金。
二手房过户办理流程步骤: 1、购房资格核验(住宅类); 2、网签合同; 3、地税部门核定契税; 4、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手房过户交易流程必须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二手房过户办理流程步骤: 1、购房资格核验(住宅类); 2、网签合同; 3、地税部门核定契税; 4、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手房过户交易流程必须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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