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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没有收受礼金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的规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根据《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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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礼金罪”是为解决针对官员进行感情投资而拟定的罪名,该罪名自被拟定公开以来一直备受瞩目,而对于该罪名的量刑标准更是让各大媒体、网民饱受期待。据相关媒体报道,10月27日至11月1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该修正案有望对该罪名加以明确。 就目前,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收受礼金罪量刑标准,官员单纯收受礼金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特别是司法实践中,一些官员经常以“礼尚往来”为由,为实际上的受贿行为自辩。
1、受贿人与实际收受财物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密切是判断是否存在受贿故意的重要依据。通过研读案例,我们发现实际收受财物的人员与被告人之间多为夫妻、父子(女)、兄弟关系或胭亲关系,少部分为非正当两性关系。 2、实际收受贿赂的人对是否有明确受贿人的指证直接影响受贿故意的判定。 在这类案件中,实际收受贿赂的人对受贿人知道或授意收受贿赂款的直接 指证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受贿人事后知情的情况下,实际收受贿赂人的指证更为重要。 3、受贿人事先不知情,事后知情或默认且客观上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何谓“事后知情”一般表现在实际收受贿赂的人明确告知,受贿人未表示反对或默认许可并谋取利益的;除此之外,受贿人在案发后为了规避刑罚,通过补写借据、退还受贿款、事后串供、对行贿人态度的转变等行为也可推定被告人存在受贿故意。 4、行贿人代为支付嫖资、代偿赌债、代偿高利贷等非法债务时,部分法院认为因为属于非法交易、没有流通价值,受贿人在所获得的利益不符合法律规定,则认定不构成受贿罪,但大部分法院认定行贿人为受贿人代付嫖资、赌资、高利贷的行为也构成受贿罪。 5、受贿人与行贿人存在长期、持续的行受贿关系并达到一定默契,行受贿双方并不需就每一次受贿行为达成具体的合意,受贿人只需具有概括的受贿故意,法院就会认定受贿,且受贿数额以实际收受的数额为准,而不论受贿人事先是否知情具体数额。
收到的礼物数额较小,民间正常的礼尚往来则不构成犯罪,数额较大的,金额是礼尚往来数额的几倍或几十倍,有受贿的可能。《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6年4月18日起实施,进一步规定了贪污贿赂罪的相关量刑数额。受贿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3万元至20万元。受贿罪的巨大标准是20万元至300万元。受贿罪数额特别大的标准是300万元以上。受贿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的;(3)为他人寻求晋升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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