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2)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另行委托第三人...
一、权利抵押是指什么权利抵押,指以不动产他物权为标的而设立的抵押担保。二、权利抵押具有哪些特征我国权利抵押具有以下特征: 1、权利抵押的标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抵押人在其财产设定抵押后,仍享有对抵押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行使上述权利要受到已设定的抵押权的影响: (1)抵押人在一般情况下仍然收取抵押物的孳息,但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自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2)抵押人的处分权 ①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交通局当然是主管交通方面的部门的了,下面有好些部门呢!以下就是交通局的下属部门了: 1,公路局2,道路运输管理处3,水路运输管理处4,交通建设发展总公司5,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分站
1、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常常会涉及到破产抵押债权人行使权力相关的问题。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因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它优于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护费用、税款及一般债权的受偿。抵押权人在债务不能如约履行时,可以对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不动产或动产变价、拍卖并从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即别除权。 2、所以是否确认抵押财产的效力会直接影响到抵押权人的别除权实现,加之破产案件审理的特殊性,错误裁定一旦执行便无法回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3人已浏览
7人已浏览
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